殺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蜂猴并烹飪食用,還發(fā)朋友圈炫耀……近日,云南省隴川縣檢察院起訴的棍某等六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六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2022年5月26日,棍某等人抓捕到一只蜂猴。次日,棍某伙同孫某某等六人使用扳手將蜂猴殺死,過程中還用手機拍下宰殺的過程。之后,六人將蜂猴進行清理烹飪并一起食用。
同時,孫某某還把宰殺蜂猴的視頻在微信朋友圈進行發(fā)布炫耀,被人舉報后案發(fā)。
經(jīng)鑒定,蜂猴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棍某等六人的行為致使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遭受侵害,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態(tài)系統(tǒng)平衡,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提起公訴前,檢察官通過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釋法說理,對六名被告人提出了適當?shù)牧啃探ㄗh。民事責任方面,因六名被告人的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guān)要求共同支付2萬元公益訴訟賠償金,被告人均表示自愿繳納。
隴川縣法院經(jīng)審理,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六名被告人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同時,法院支持公益訴訟起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判令六名被告人連帶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2萬元,并當庭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檢察官提醒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不僅會觸犯刑法相關(guān)規(guī)定,還要承擔相應(yīng)的民事侵權(quán)責任。
野生動物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財富,拒絕非法獵殺和交易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需要全社會共同遵守,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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