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凌晨,蘇州吳江警方接到報警稱,有四人正在一住戶家魚塘里偷竊。當晚,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先是悄悄隱蔽在草叢后觀察,看見他們穿著熒光綠的防水服,拉著一張三角形的網偷螺螄。 當四人上岸后,隨即將他們攔下。
據了解,嫌疑人李某辭職后,沒有收入來源,就想通過偷螺螄賺取生活費。
從10月25日以來,李某四次趁晚上無人看管時偷螺螄。后來覺得忙不過來,就拉上自己的老婆趙某和2名老鄉入伙,4人組成了一個專門偷螺螄的小分隊。
四人偷完螺螄后,計劃以1.3元一公斤的價格賣出,可還未賣出,就被警方查獲。
經查,短短幾天內這四人就偷撈43袋螺螄,足足2噸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因涉嫌盜竊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捕撈螺螄違法嗎?專家給您來解答
螺螄作為底棲動物對改善水質環境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然而,不少網友卻質疑螺螄明明能上餐桌怎么就成了保護動物?捕撈螺螄難道也違法嗎?
南京農業大學教授劉文斌表示:在湖泊河流水庫進行捕撈肯定不合適,螺螄主要攝食浮游生物及腐敗有機質,還可有效降低池塘中浮游生物含量,起到凈化水質的作用,進行捕撈后會對水質、生態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螺螄還可以吃掉水中的有機質和微藻,而微藻可以帶走一些富營養化的物質,藻類太多的話,會引起水質的富營養化。
警方表示,此案犯罪嫌疑人是在個人承包的水面養殖區域實施盜竊,螺螄屬于個人財物,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盜竊。
警方表示,如果在長江、太湖等禁捕區域實施捕撈,則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來源:南京零距離 (微信號lingjuli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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